江苏持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建设 持续强化“长牙带刺”刚性约束

来源:央视新闻2026-03-27 08:57

截至2025年末,全省共有7类地方金融组织1475家,形成覆盖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多业态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

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体系,2025年以来,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先后修订印发《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管理办法》《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2025年修订)(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分级分类监管,把强监管、严监管贯穿到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各环节。

此次修订的制度聚焦“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呈现多项亮点。其中,《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租赁物负面清单,加强对租赁物适格性的监管;聚焦信访投诉高发领域,增加对个人业务必须充分告知年化融资综合成本的规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管理办法》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包含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所有省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行业统一监管;明确业务准入条件,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的公司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推动优胜劣汰。《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2025年修订)(试行)》首次增设党建工作激励与约束指标;新增4项“一票否决”项,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标权重提升至25%,对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超过法定上限的机构予以重点扣分。

在融资担保方面,《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覆盖面,将融资再担保公司纳入监管,杜绝监管空白。同时优化现场检查频次,对监管评级较好的机构减少现场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总台记者 马敏杰 监制 杨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