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大协同” 划好公正桨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服务中外企业纪实

来源:环球网2026-05-19 11:20

4月下旬,江苏某建设公司和上海某公司重新续约,共谋新发展。而就在几个月前,两家公司还因货款支付闹得不可开交。江苏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王海平(化名)直言,“正常诉讼程序耗时漫长,企业根本等不起。”得益于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的高效处置,法庭审查案情并征得双方同意后,依法委托某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仅14天就化解了纷争。

据自贸区法庭庭长夏文浩介绍,这一高效解纷案例,是法庭审判“大协同”工作模式服务市场主体的生动缩影。法庭自2021年成立以来,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摸索建立审判“大协同”模式,对内联动院内部门,对外汇聚多方解纷力量,精准回应中外企业多元化司法诉求。成立至今,法庭累计审结案件9000余件,凭借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被南京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示范引领”先进集体。

引进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蓝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涉外仲裁、调解机构,搭建以司法为主导的国际商事争议一站式解纷平台,是自贸区法庭外聚力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前,南京一家含外籍控股股东的新材料公司,因长期经营亏损,股东之间矛盾激化,近几年已先后打了13场官司且案件还涉及跨境送达、调查以及域外法的查明、适用等难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自贸区法庭委托中国国际商会南京调解中心进行诉中调解,最终股东们达成一致协议:解散公司,依法进行清算。

夏文浩介绍,法庭自成立以来,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先后与开发区内10个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还聘任一批具有国际经济法、国际经贸等专业背景的专家学者,建立与自贸区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的调解队伍,建立了“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五年间,自贸区法庭诉讼、调解、仲裁有效配合、同题共答,共化解中外商事纠纷5086起。

2025年7月,芬兰某集团在华公司因开除两名违纪员工引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认定公司通过邮箱非法获取聊天记录,侵犯个人隐私;且获取的聊天信息不完整,不能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外企对裁决结果存疑,向自贸区法庭提起诉讼。

自贸区法庭启动跨部门协同办案机制,组成“涉外+劳动争议+人民陪审员”7人大合议庭审理。法庭最终判决:“公司解除员工合同合法!”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这种跨部门协同办案模式让我们感受到中国司法的严谨与专业。”芬兰在华公司送来写有中文、英文和芬兰语三种语言的锦旗和感谢信。该案入选南京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近几年,自贸区法庭受理的涉外案件逐步扩展到知产、环保、生物医药等多领域,法律适用复杂难度大。夏文浩坦言:“只靠单一力量不够,必须抱团发力。”为此,自贸区法庭与院内各庭建立联动办案、典型案例会商、跨部门法官联席会议机制,形成“自贸法庭+”的审判合力。不光有庭与庭之间的联动,自贸区法庭还将这种协同办案进行拓展延伸。不久前,江北新区法院联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出台《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南京片区实施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搭建涉自贸区商事海事案件联动平台,为“海地合作”铺平公正路。

此外,法庭坚持“科技借力+向外借智”双向发力,破解涉外审判难点。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今年初,自贸区法庭“全真智审系统”正式上线,借助互联网技术,让人证比对、异步交换证据等不再受地域限制轻松实现。针对涉外案件“外国法查明”难题,法庭与华东政法大学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多种查明方式。在一起涉中方与爱尔兰合资公司解散案中,依托校企合作渠道,最终查明:爱尔兰公司主体资格已不存在,且在近2年内无恢复登记的申请。法庭依法判决解散。该案入选江苏高院年度涉外商事审判典型案例,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新路径。

江北新区法院院长吴焱表示,“涉外审判,企业需求更多元。审判‘大协同’模式,这项在实践中催生的创新成果,精准发力,内外联动下好‘一盘棋’,为高质量审理涉外纠纷注入新动能。”